近日,海丰公安多警联动,缜密侦查,齐齐出手,相继侦破盗窃案1宗1人,寻衅滋事案1宗3人,追回赃款人民币1.5万元。
3月22日10时20分,事主倪某报案称:其存放于赤坑镇下山村养殖场吉普车车内的现金被人盗走。接报后,赤坑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调查中,民警获悉当天上午有一名操外省口音的中年男子曾在案发现场附近推销鸡粪的重要线索。经联合刑侦、网警部门侦查,盗窃嫌疑人周某国(男,38岁,浙江省临海市人,居住可塘镇洪官堂村)迅即浮出水面。当日16时许,在可塘派出所配合下,在可塘镇洪官堂村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国抓获,并在其身上搜获被盗赃款人民币5千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国对上述盗窃倪某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又追回赃款1万元。
1月25日,海丰县梅陇镇人民三路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日20时许,三轮车营运司机陈某界搭载二名乘客途经梅陇镇三路一发廊门口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擦。驾乘摩托车的3男子不由分说挥拳殴打陈某界,乘客黄某及其儿子劝架时也被3男子及其同伙殴打致伤。随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
案发后,海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卓雄峰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梅陇派出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侦查,3月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坚(男,40岁,梅陇镇人)在广州落网。3月24日,慑于法律威力,犯罪嫌疑人黄某皆(男,43岁,梅陇镇人)、李某卷(男,42岁,梅陇镇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坚、黄某皆、李某卷对1月25日伙同李某强(在逃)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海丰公安抓 “扒手” 擒 “拳手”, 群众拍手,无不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