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按照副县长、公安局长卓雄峰提出的关于在节日期间加大追逃力度的工作要求,海丰公安以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对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凌厉出击,精准抓捕,于年初八抓获1名涉毒在逃人员,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全年追逃工作打响第一炮。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发现2014年上网追逃的涉嫌贩卖毒品“冰毒”的在逃人员刘某某(男,39岁,海丰县陶河镇人,现居住海城)行踪。经多日侦控蹲守,循踪布网,于2月4日16时许在海丰县附城镇海丽花园附近一停车场将其缉捕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4年6月贩卖冰毒给吸毒人员后逃跑,被县公安局平东派出所上网追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