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全市深化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市政协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面开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奕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如何深化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反窃电工作。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深化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要明确任务,真抓实干,迅速掀起反窃电行动高潮。要突出重点,开展整治;要鼓励自报,落实奖惩;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要齐抓共管,加强检查。
副市长林广实就反窃电行动工作做了全面布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打击窃电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加强宣贯和动员,明确职责和具体措施。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抓典型、重处罚、严打击。要形成反窃电合力,充分发挥协同作战优势,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覆盖面,营造强大反窃电舆论声势。要加强群防群治综合管理工作,鼓励有窃电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自报,确保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满意的效果。
汕尾市供电局副局长李如雄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并强调要紧紧依靠政府,主动作为,加强管控,确保干出实效,实现陆丰窃电形势的根本性扭转。
会议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海防和打私办主任陈清河主持,市深化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各镇(场、区)分管供电工作的领导,各派出所所长,陆丰供电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陆丰市供电局6+1部门第一负责人,下属各供电所第一责任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