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或者帮助他人转账?
轻轻松松
就能“赚”到高额佣金?
当心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近日,陆丰公安重拳出击
成功破获3起涉“两卡”犯罪案件
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案例一
2022年8月16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汕尾市公安局线索称,有人在本市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并帮助他人取款套现。经缜密侦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2年9月14日将嫌疑人甘某某(男,广东河源人)抓获。经审讯,甘某某供述其把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并帮助他人进行套现的事实。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2年9月16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东海镇抓获一名涉两卡嫌疑人魏某某(男,广东陆丰人)。经查,该嫌疑人魏某某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并帮助他人通过POS机套现,该银行卡涉案金额达数万元人民币。目前,嫌疑人魏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2022年9月16日,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东海镇抓获一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男,广东陆丰人)。经查,嫌疑人薛某某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并帮助他人取款,现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达数万元人民币。目前,薛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陆丰公安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
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
1、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查询一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2、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及其衍生类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从严打击。在此敦促有出卖、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马上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来源:平安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