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县春运春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的准备工作,预防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更大程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出行的安全感,按照县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海丰公安交警依法开展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2023年春运春节道路交通环境文明有序,安全畅通。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区域、海丰县城三环路及以内的区域。
1、机动车在划设有停车位的主次干道上停车要守法规范。对影响交通安全、通畅的将开具违停通知单,情节严重的拖移车辆。
2、机动车在非主次干道的社区内及周边、住宅小区周边、机关单位周边、酒店酒楼周边、商场(菜市场、农贸市场、商城等)周边、过街小巷等机动车通行路段停放车辆时,应当停放在停车位,没有停车位的应当规范、有序并远离路口处停放。对影响交通安全、通畅的将开具违停通知单,情节严重的拖移车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从我做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
(一)道路通行能力降低。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延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宝贵时间,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二)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单位或饭店集中的地方,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点,导致道路出现堵塞现象。
(三)影响交通安全。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造成行人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频繁发生,交通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影响城市形象。乱停乱放行为使得城区秩序较为混乱,使城市品位和形象大打折扣,影响了群众出行质量的提高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
(五)影响交管工作正常开展。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出行造成了不便,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利于交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