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我县召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动员暨启动大会。会议明确《海丰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决定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8月全面展开,2020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已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没有登记的地上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都进行“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会上,副县长郑永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要科学部署、注重方式方法,精准施策、把工作抓实抓细,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按时保质完成登记发证任务,确保我县“房地一体”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