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 稳价格 调农情 严成监
一、疫情期间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的重要指示,深入海丰县各城镇涉及消费者日常所需的粮油、肉菜、罐装液化气等进行跟踪监测;并加强疫情期间《价格法》的宣传。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根据7月份监测数据,我县市场粮油价格平稳丝苗米3.2元/斤,调和油50元/桶。肉类受南方洪涝灾害及国内防疫措施收紧影响,生猪供应持续收紧,推动猪肉价格快速上涨,如排骨41元/斤、精瘦肉36元/斤。因我县降雨量偏少,有利蔬菜生产运输,推动了菜价的回落。本地菜心4.5元/斤,莲藕5.5元。
二、根据广东省成本队的工作部署和我队上半年的工作计划,高质量的完成了7月份早稻成本直报的调查任务及对生猪养殖户开展了生产成本收益情况直报的调查任务。其中我县三个镇(陶河、附城、可塘)共9户农户的早稻每亩产品产量为250公斤、产值每50公斤120元-130元、农药费每亩为20-108元、化肥费每亩80-160元、机械作业费每亩为180元-230元;生猪养殖户主产品产量为140元/公斤、主产品价格42.4元/公斤、精饲料价格为2.73元/公斤。
三、探索成本监审办法是做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的关键。在成本核算工作实践中注重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探索具体行业核算办法,严格把关“核增核减”成本。科学合理地进行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为政府决定价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来源: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