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海丰县城公共停车位遭私人霸占的现象非常普遍,虽然海丰交管部门屡有整治,但成效却难以巩固。网友爆料,近日,在海丰县城襟德路,公共停车位被用诸如水桶、雪糕筒等私人物品霸占,本来可以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的小车,被迫离开或停放在人行道上。
从网友提供的现场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沿路大部分公共停车位上要么放置着障碍物品,要么停放着摩托车。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摩托车还是无牌的,小编不由得一声感慨:何县城无牌摩托车之多也!
我们知道,店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之所以屡屡遭到霸占,与商家不无关系。在她们看来,门口被人停车,对她们的生意造成很大的影响。停放的车辆不但一定程度上遮住了她们的铺面,而且自己的客户过来买东西,停个车都成了问题时,难免会发一些牢骚。听起来挺有道理。
然而实际上呢,当很多摊贩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摊卖菜,向她们缴纳一定数量的“租金”时(这个租金之所以要加上双引号,是因为她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向摊贩收租尚待商榷),于是乎所有的问题,都不成问题了。即便摊贩将门口弄得脏乱差,她们也毫不在乎。古人云:“钱能使鬼推磨”,良有以也!
一部小车影响了商家的生意,一个把门口搞得乱七八糟的摊点却不影响了。可以想见,商家口中说的门口被人停车影响自己的生意都是假的,霸占底盘、实现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的。
小编通过走访,发现类似的现象在部分路段也有出现。商家的门口不让车主停车,一旦收取了费用,却可以让摊贩随意摆摊。摊贩在路边摆摊,有占道经营之嫌,商家有“门前三包”的责任,非但不制止,反而纵容违规经营继续进行,这样的行为,难道可以听任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