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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美丽红海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广东省“美丽红海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大力宣传“美丽红海湾”的生态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民俗风情,展现红海湾文化旅游的新风采、新气象,展示红海湾山水美、人文美,激发人民群众更加热爱家乡、共同建设天常蓝、树常绿、水常清、地常净的“美丽红海湾”激情,今年4月,红海湾管委会联合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美丽红海湾”摄影大赛,以反映美丽红海湾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生活纪实和民风民俗为主题,充分展示美丽和谐的生态美丽红海湾,面向全省各地的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在红海湾区域范围内实景拍摄符合大赛主题的照片,不论风格与体裁、黑白与彩色、单幅或组照都可以投稿参赛。

一、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汕尾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中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委宣传部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旅游局

二、参赛细则
1、参赛对象:
全省各摄影机构、媒体、专业摄影师、广大摄影爱好者参加。自本次大赛启事征稿时间起至截稿时间期限内,凭县级以上摄影协会会员证,可免费进入红海湾旅游区内进行拍摄创作。
2、参赛作品内容:
作品必须是近期拍摄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真实记录红海湾在推动生态、绿色、有机、循环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人居、环境、文化、家园同步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留住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瞬间。
3、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内容真实、画面生动,体现政治性、新闻性、艺术性;
(2)本次大赛择优录取;
(3)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参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不收电脑创意作品。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主办方对获奖、入选的作品有有权作非营利性的宣传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媒体网络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7)获奖后主办方将直接联系获奖者提交足够精度的参赛电子文件及原始文件两份供放大展出使用。单幅原文件TIF格式文件须在40M以上,JPG格式文件必须在4M以上,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主办单位将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8)所有作品均请使用网络方式投稿,每人限20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请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dphoto1958)资讯栏目进入赛事投稿系统,也可以在电脑上通过使用浏览器打开http://contest.gdphoto.cn进入赛事投稿系统投稿。

三、作品评选
1、评审方式
评委由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2、稿酬设置
一级收藏 1名 稿酬 10000元
二级收藏 2名 稿酬各5000元
三级收藏 3名 稿酬 各2000元
入 选 80 稿酬 各300元
本大赛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积分可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个人所得税由给付单位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凡投送参赛作品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大赛之规则。
2、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五、大赛活动时间安排
(1)大赛开镜仪式时间:2017年4月25日
(2)征稿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3)评选时间:2017年11月上旬
(4)颁奖时间:2017年12月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汕尾市旅游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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