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计申请执行彭某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生效法律文书规定,被执行人彭某壮应付还申请人陈某计欠款26万余元。另黄某腾申请执行彭某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判决被执行人彭某壮付还申请人黄某腾欠款88000元及利息。海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壮采取限高、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图为彭某壮配合执行工作现场)
11月19日,海丰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彭某壮的住所,刚到其住所楼下,发现被执行人正准备离开,干警赶紧上前将其控制,并带至法院。经办案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彭某壮终于迫于执行威慑,主动承认错误,并通过亲戚朋友多方筹措到6万元款项汇入法院账户,并且作出还款计划,承诺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所有余款。鉴于被执行人履行行为并作出还款承诺的情况,申请人同意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来源:海丰微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