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对海丰县开展工程领域机动巡察。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海丰县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违规审批容积率和未批先建等问题,着力发现工程项目背后的权力寻租、玩忽职守、明标暗定、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海丰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19925066301(上班时间接听);征求意见箱设在海丰县委办公大楼、各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地点;专门邮政信箱: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2号办公楼一楼市委第五巡察组信箱。
中共汕尾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海丰微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