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陆公通〔2018〕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视频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不给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生存空间、冒头余地、投机机会,有效遏制因赌博引发社会治安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互联网、“六合彩”、电子游戏机室等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依法予以严惩,在重大节假日参赌聚赌的从严查处。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利用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参与赌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陆河县公安局
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