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汇总!春节期间市城区、海丰、陆丰这些学校启用为临时停车场 ...

汇总!春节期间市城区、海丰、陆丰这些学校启用为临时停车场 ...

汇总!春节期间市城区、海丰、陆丰这些学校启用为临时停车场 ...


汕尾市公安局通告


     为了解决春节期间市区小型客车的停车问题,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联合城区教育局决定临时开放11所中小学学校作为停车场所。

     不止汕尾市区的这11所学校春节期间作为临时停车场,海丰、陆丰前段时间也公布了部分学校作为停车场,一起来看汇总。



陆丰市公安局通告



随着春节来临,车流人流逐步增加,迎来市民出行高峰,而机动车辆在市区及重要乡镇道路占道的问题十分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为改善交通秩序、减轻通行压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陆丰市公安局联合陆丰市教育局,决定启用全市18所学校内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希望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18所学校临时停车场列表:


2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18年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09:00时至2018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六)24: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3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4


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

     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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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二月六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陆丰公安局、陆丰市教育局。



海丰公安局通告




随着春节来临,车流人流逐步增加,迎来市民出行高峰,而机动车辆在县城道路占道的问题十分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为改善县城交通秩序、减轻通行压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海丰县公安局联合海丰县教育局,决定启用县城15所学校内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希望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5所学校临时停车场所位置:

二、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18年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09:00时至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24: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三、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不接受其他车辆停放。

四、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

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八、 本通告自二0一八年二月六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海丰县公安局、海丰县教育局。

特此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

海丰县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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