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海公通【2022】2号
为创建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效解决春运、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海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春运、春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规范停放秩序管理
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放。
二、客运车辆运行秩序管理
禁止客运、公交车辆在站外和沿途随意停车招揽乘客,禁止无营运手续的机动车上路非法运营。
三、各主要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理
县城主要的路口路段是县城交通通行的主要干道,请遵照红绿灯灯光信号或现场交警的指挥,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和随意变道,谨记文明有序通行。
四、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
春运期间人多车多,安全隐患增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有牌证、限2人,靠右行驶,远离大货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不争道不抢道,不随意变道和逆向行驶。
五、“三轮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管理
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严厉查处三轮车、农用车载人、酒后驾驶、“泥土车”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六、道路通行秩序动态管理
为避免春运期间县城地区出现拥堵,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出动加强定点与巡逻管控、及时处置突发拥堵,对部分道路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请广大市民服从交警指挥。
 

特此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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