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来源:本站 2022-01-18 阅读 (2280)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海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海公通【2022】2号 为创建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效解决春运、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海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春运、春节期间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规范停放秩序管理 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放。 二、客运车辆运行秩序管理 禁止客运、公交车辆在站外和沿途随意停车招揽乘客,禁止无营运手续的机动车上路非法运营。 三、各主要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理 县城主要的路口路段是县城交通通行的主要干道,请遵照红绿灯灯光信号或现场交警的指挥,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和随意变道,谨记文明有序通行。 四、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 春运期间人多车多,安全隐患增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有牌证、限2人,靠右行驶,远离大货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加塞不争道不抢道,不随意变道和逆向行驶。 五、“三轮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管理 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严厉查处三轮车、农用车载人、酒后驾驶、“泥土车”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六、道路通行秩序动态管理 为避免春运期间县城地区出现拥堵,公安交警部门将全警出动加强定点与巡逻管控、及时处置突发拥堵,对部分道路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请广大市民服从交警指挥。 特此通告 海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来源:平安海丰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汕尾传媒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sw-cmw.com/portal/article/index/id/22625/cid/15.html 标签: 标签一 标签三 标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