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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2小女孩骑共享电动车出事,投放方却急于推卸责任?

海丰2小女孩骑共享电动车出事,投放方却急于推卸责任?

网友爆料,1月10日,在海丰县城龙山公园附近路段,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红色小车被人撞到,导致漆面多处划伤和轻微的钣金变形。这是一辆刚买的新车,没想到这么快就伤痕累累,车主表示非常心疼。

经过多方查证,怀疑是被2名小女孩骑一辆共享电动车撞上。据有目击者介绍,这2名小女孩骑着共享电动车,在该路段行驶,并不那么安守本分。

车主发现车辆启动了紧急录像功能,画面中,2名小女孩骑着共享电动车摔倒在自己的车前,作痛苦呻吟状,久久无法站立。随后有其他疑似同伴疾驰而至,将她们一一扶了起来,看样子好像摔得不轻。

紧急录制功能是在车辆受到严重颠簸或者触碰的时候才会启动的,车主怀疑车辆是2名小女孩骑共享电动车撞上的,这并非毫无根据。

近日,海丰警方发表了《海丰交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文中说明了超标电动车和助力车同样属于轻便摩托车,一样需要参加考试取得驾驶证……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我们非常支持交警的做法,并对此进行了大力的宣传。

 

然而作为共享电动车的投放方,在看到我们的文章以后,并不反省和思考良策,来制止未成年人用车,反而急于推卸责任。即便车辆不是小女孩骑共享电动车撞的,为未成年人提供用车便利,一旦发生意外,将何以善后?

 

不可否认,共享电动车的投入使用,确实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未成年人用车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为经营单位,不应该只顾着赚钱,更应该想法设法,从技术上制止未成年人用车,在减少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是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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