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涉赌违法犯罪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成果,海丰公安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各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遏制了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为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021年1月26日凌晨2时许,城东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令称:在城东镇“遇见烧鸡、碳炉鸡店”2号房内有人以“铜宝”为赌具进行赌博,要求马上查处。接指令后,城东派出所迅速出警,现场抓获涉赌人员11人,查扣赌资一批及赌具“暗宝”一个。
目前,赌博违法人员叶某武、刘某良、叶某良、叶某豪、叶某道、戴某喜、刘某东、吴某祥、钟某利、陈某强、阙某金等11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2021年1月27日6时许,治安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海丰县梅陇镇沿溪北路西一出租楼捣毁一“暗宝”赌博窝点,现场抓获涉赌人员14人,查扣赌资一批及赌具“暗宝”一个。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章(男,53岁,梅陇镇梅联村委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犯罪嫌疑人冯某财(男,30岁,梅陇镇南山村委人)、冯某志(男,24岁,梅陇镇南山村委人)因涉嫌赌博罪均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赌博违法人员黄某杰、彭某伟、黄某佳、徐某欣、古某鹏、徐某奕、徐某二、罗某威、彭某飞、高某皇等10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安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