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陈光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光祥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的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打麻将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光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光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光祥简历
陈光祥,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徐闻人,在职大学学历,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8月任湛江市遂溪县副县长
2006年9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2007年2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8年4月任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2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1年3月任湛江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年11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长
2015年4月任湛江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廉江市委书记
2017年7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0年12月被免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