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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 专题询问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 专题询问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6月17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汕尾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对《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对《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询问。16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针对品清湖“退塘还湖”、湖底淤积、陆源污染等16个问题提出询问,副市长邓涛及市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并就相关问题作了答复。

就进一步做好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杨扬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项工作责任,推进《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实施,努力把品清湖打造成为生态之湖、景观之湖、人文之湖。要聚焦问题短板,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好品清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强化跟踪督导,促进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事事有落实、项项见成效。

邓涛表示,市政府将以更高的自觉,全力以赴保护好母亲湖;以更大的力度,深入推进品清湖的综合整治;以更严的问责,推动治湖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努力实现湖面更洁净、湖水更清澈、湖岸更优美、湖景更靓丽的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黄宏伟、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林军、邓涛,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润霖,市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市监委、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有关议程。

记者 黄铭标 实习记者 彭志达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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