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晚,一男子疑似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无事生非,谎报警情并辱骂110接警员,态度极其恶劣,严重干扰110报警服务台正常工作。为维护法律权威,经进一步查实,该男子身份为刘某龙(男,35岁,平东镇人),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平东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新园派出所落地查人,于25日晚21时在海城镇新园辖区将违法嫌疑人刘某龙抓获。
经询问、取证,刘某龙对恶意谎报警情、辱骂110接警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海丰公安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提醒:110报警服务台作为一种重要的警务资源,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生命线。谎报警情严重扰乱公安警务人员正常工作,造成有限警力资源浪费,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恶意骚扰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