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首接负责机制
群众咨询、办事、来访、来电时,由首接民警对职责内事项及时处理。对职责外的,向群众说明情况。对需要户政业务部门间核查的,首接民警联系沟通解决。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
全县各户政窗口对群众申办户籍业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当场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并留给群众联系电话。对依法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提供重名查询服务
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四、提供上门精准服务
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五保户、特困户等人群,无法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其提供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户口申报材料收集以及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上门服务。
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对于特殊情况的户口业务需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的,由派出所报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共同研究后报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研究决定,在不违反户口政策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办理审批手续。
六、节日假日预约办事
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实行电话预约或在“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通过“政民互动”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办理,不受只有工作日办事限制,及时受理急办业务。
七、下班时间延时服务
开展延时服务,当日业务当日受理,直至办完最后一名群众的户籍业务。
八、取消相关证明材料
取消村(居)委会证明材料。对于能在公安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人口相关信息,可作为户口申报材料使用;公安信息系统中显示的家庭成员信息,在办理户政业务时可作为关系证明;对能在部、省、市人口信息库内核实的信息,不需要群众返回户籍地出具证明材料。
九、提供急需身份信息
对急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十、实行“刷脸”办理业务
对忘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的群众由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运用智慧新警务进行“刷脸”,核查身份后直接办理。
附:预约电话
来源:平安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