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学生发生交通事故,针对我县存在未成年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突出交通安全隐患问题,4月17日上午,海丰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在华中海丰附属学校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海丰县公安局副局长林超、教育局副主任督学江祥林、交警大队长蔡海利,公安局、教育局其他负责同志,全县中小学校主管安全教育的校长以及本次摸排在册登记的县城三镇未成年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500多位学生及家长代表。
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超速、飙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增加了学生发生事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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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以来,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未成年学生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加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在前一阶段整治行动中,民警、辅警采取教育的方式进行,对学生没戴头盔等违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进行暂扣,统一由该学校的校长签领,逐级转到班主任,并由家长写保证书后领回,确保把“小手拉大手”、让“学校与家长共同受教育”的措施真正到位。
交警提醒:
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点都不“酷”,希望家长们对自己的孩子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