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丰 悬赏!在海丰看到这两名男子请打这个电话!

悬赏!在海丰看到这两名男子请打这个电话!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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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粤1521执79号

本院执行黄金桥与林俊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林俊威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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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俊威,男,汉族,1983年10月20日出生,现住广东省海丰县附城镇步霞西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俊威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未履行标的金额:本金1013956.45元及利息。

接受财产举报并进行悬赏奖励的有效期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发布之日起一年)。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60-6629725

联系人:钟法官、苏书记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2)粤1521执1691号

本院执行宋家南与方广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方广海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方广海,男,汉族,1988年7月28日出生,现住海丰县海城镇新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环北路龙津花园。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方广海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未履行标的金额:本金813903.19元及利息。

接受财产举报并进行悬赏奖励的有效期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发布之日起一年)。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660-6629725

联系人:钟法官、苏书记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来源:海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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