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林某在陆丰东海被公安机关抓获

林某在陆丰东海被公安机关抓获




反偷渡反走私

人人有责



众所周知

偷渡和走私是违法犯罪行为

但总有个别利益熏心者

知法犯法,铤而走险

最终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今日

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什么是偷渡?

偷渡即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

(一)案情概要

林某,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因非法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于2019年3月14日被陆丰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五日,后被遣送出境。

同年6月8日,被告人林某在“蛇头”的帮助下,乘坐小船偷渡进入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后转乘汽车到达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同年9月9日,林某在陆丰市东海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判决结果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决:

林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什么是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条文

陆丰警方提醒

一、严格遵守反走私反偷渡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走私、偷渡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走私偷渡活动。


二、增强法律意识,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同时积极教导身边他人自觉抵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我们诚邀每一位市民朋友共同监督,积极举报偷渡、走私的不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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