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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这个镇政府发布告知书

告知书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我镇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告知,望自觉遵守...

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我镇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告知,望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坚决抵制酒后驾驶。
3.不闯红黄灯,按灯行停。
4.礼让斑马线,文明新风尚。
5.不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6.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7.按线行驶。不逆行抢道,不随意掉头。
8.自觉服从公安交警、交通劝导员的交通指挥。
9.不乱停乱放。不占用公共道路,做到有序停放。
1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
1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加装伞等遮挡物。
1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骑乘两人,不超载。

即日起,镇道安办将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平交警中队以及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收缴,对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及利用公职人员身份为他人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问题移交镇纪委进行严肃处理。

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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