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海丰)违约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5号)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协议事项,现对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海丰)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海丰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5号)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协议事项,现对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海丰)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海丰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