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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海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1月19日23时00分,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遇难,1人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防盗网或逃生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是导致上述两起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为深刻吸取河南南阳“1·19”、江西新余“1·24”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拆牌、破网是指拆除在人员密集场所(含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经营性场所、企事业单位)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店招)和防盗网(窗)等障碍物,或根据逃生和灭火救援需要预留、另行设置逃生窗口以及配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清通道是指清理占用、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二、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拆除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或开设和配置逃生窗口和逃生设施,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出口通道畅通。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除清理工作;经劝导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将社会单位或个人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并在市级或以上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公告》第一款所指的违规行为,可拨打96119或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海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图文来源:汕尾消防(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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