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3时许,海城镇莲光村委村民施某某在岭下村自家种养场内焚烧杂草不慎蔓延出场外,造成野外违规用火,海城镇行政综合执法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对被烧毁区域进行复绿。
村民 施某某:
我违反《禁火令》,在自家养殖场烧杂草。现在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要吸取教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的相关规定。
▍图文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月20日下午3时许,海城镇莲光村委村民施某某在岭下村自家种养场内焚烧杂草不慎蔓延出场外,造成野外违规用火,海城镇行政综合执法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对被烧毁区域进行复绿。
村民 施某某:
我违反《禁火令》,在自家养殖场烧杂草。现在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要吸取教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的相关规定。
▍图文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