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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摩托车、电动车 注意了...

@摩电车辆驾驶人,出行请: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


海丰是我家 文明、安全靠大家 海丰交警与您共建 安全、文明、有序 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有效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的交通安全整治及宣传行动。

1.有 牌 照
不挂牌照就上路行驶,驾驶人无非就是心存侥幸、逃避责任。脱离于监管之外,他们逆行、闯红灯、超速、超员、随意横穿加塞、酒驾醉驾、甚至肇事逃逸,逃避法律责任。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 
2.戴 头 盔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在行驶过程中,因平衡系数较低、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如果未戴头盔,将极易造成伤亡。 
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有效避免危及生命。
3.限 两 人
普通两轮摩托车,包括驾驶员在内只能载两人,严禁超员。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行驶,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加大事故损害后果。
4.靠 右 行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及电动车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有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了图方便,不顾自身安全,在车道内随意横穿、随意掉头转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伤害。
5.不 乱 停
行车文明、停车规范,不仅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也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应当主动遵循的原则。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图一时的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违法停放,这不仅占用路面资源,还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来源: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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