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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教函〔2024〕97号)印发,《通知》明确了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实施办法详情,快往下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考(2024) 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汕尾实际,特制定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前批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3所院校的公费定向生录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2.理工、人文、艺体类特长生、港澳台班招生录取规则按照 《汕尾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
(二)第一批
1.普通生(含统招生、成本生)招生计划录取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设定级差”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之间设定级差20分,第二志愿至第五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普通生 (含统招生、成本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最后一个录取考生的 投档分,即为该招生学校普通生(含统招生、成本生)招生计划的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
2.指标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的原则进行投档。向有指标生计划的志愿学校投档时,先检索考生在该志愿栏的投档分(扣减相应级差分)能否被志愿学校普通生计划录取,若该志愿学校普通生计划已录满,则检索该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不扣减级差分)能否被该校指标生计划录取。 被指标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应具有中考报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 格,且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不低于志愿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80分。
3.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按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调剂给已报考志愿学校指标生计划,且未被前面志愿栏的学校录取的考生。
4.录取学校投档最低分数线确定后,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5.在第一批次,每个考生至多可填报5个志愿,但只能录取 一次。考生一旦被前面志愿学校录取,不再参与后面志愿学校的录取。
6.被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7.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成本生录取的考生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不低于该校统招生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180分。
(三)补录工作
1.第一批次录取后,若普通高中学校还有空缺招生指标,将及时组织开展补录工作。补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民办普通高中成本生有划定本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如出现计划空缺时,该校成本生招生剩余计划取消,不列入补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