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区 汕尾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汕尾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汕尾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汕尾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4月24日,城区人民法院向审理中的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导双方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后,汕尾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案双方当事人婚后育有三子。由于婚姻生活中沟通不多,夫妻感情已破裂,故而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三个孩子均未成年,正处于情感需求较大的青春期,父母的离婚纠纷或将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根据《工作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双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醒双方即使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应当继续履行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职责,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近年来,城区法院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一段婚姻关系的解除,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伤害是不容忽视的,甚至有些父母为了一时的赌气,不惜将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在确立抚养关系、抚养费、探望权等方面故意给对方设置障碍,这不仅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更是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城区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意见》要求,秉承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妥善审理每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随案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积极引导父母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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