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股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邮政编码:516600,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390663
2.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陆丰市东海街道人民路71号)
邮政编码:516500,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822661、8931980
附件:2024年汕尾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陆丰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