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