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铸魂
为了让黄羌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们能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结合当前党史教育的要求,讲好党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陈朝伟副院长挖掘海丰当地红色经典,以彭湃烈士为主线,通过讲述相关党史小故事,绘声绘色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我们海陆丰革命先烈的红色故事,了解我们海陆丰红色革命一脉相承的历史文化,教育引导同学们坚定青春信仰,树立远大理想,并在正确人生观的指引下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陈朝伟讲述海陆丰革命故事
禁毒教育进课堂
本次“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当前禁毒工作开展此次特色的 “党史+普法”课堂。陈朝伟副院长以毒品问题为切入点,从毒品的种类、危害、相关法律条文剖析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增强同学们“识毒 防毒 拒毒”意识,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听着,不仅了解到新型毒品的种类和危害,还知道了不能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食物,要远离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此次禁毒讲座,进一步夯实了学生的禁毒知识储备,将禁毒的种子植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有效提升学生的禁毒意识,为法院与学校携手构建无毒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护少年的你
为提高青少年危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院法官助理罗应祥也为黄羌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们带来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讲解,为同学们介绍了校园和课堂内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告诉大家如何保护自己、友爱他人。
1、盗窃并不是小事
小陈(14岁)趁杂货店四周无人之机,走入店内打开前台抽屉盗走现金人民币600元,又将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摩托车(分别价值人民币2300元、1000元)盗走以低价卖出,几日后被公安机关在网吧抓获。案发后,小陈盗得的两辆摩托车被公安机关缴获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飙车害人害己
3、随意殴打同学后果很严重
4、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寻求司法援助
法令行则国兴,法令驰则国乱
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