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凡在汕尾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凡在汕尾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凡在汕尾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近日,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通知,决定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我排查奖励办法,执行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4日

来源:甲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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