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粤1391执2187号
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捍卫法律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职权决定,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之规定,决定对本院执行的(2020)粤1391执2187号案被执行人林业标予以悬赏执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林业标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执行悬赏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林业标,性别:男
户籍住址:广东省陆丰市潭西镇潭东村委会月山村6号
身份证号码:441522198409104716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林业标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部分或全部款项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回来款项的10%支付赏金。凡提供被执行人林业标的行踪或者去向的,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由申请执行人支付赏金10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并将严厉制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刘书记员;联系电话:0752-5579059、0752-5579057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新澳大道4街4号;邮编:516081。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