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高标准、最强宣传、最严措施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持续推进,昨天,三甲地区又有3名交通参与者以身试法,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
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甲子中队在甲子镇鹏成圆盘路段执勤时,现场查获因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10人且乘坐人均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人郭某伙。
交通违法人 郭某伙:我从览表开三轮车载了10人和我是11人,车型是北方永盛,载到甲子圆盘给交警查获。载了11人是严重超载(行为),本人是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车人会伤亡。以后我要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
同时,还查获交通违法人吴敏琼,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人,乘坐人均未佩戴头盔;违法嫌疑人钟宝妹,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二人,乘坐人均未佩戴头盔;
交通违法人 吴某琼:三个小孩没戴头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会很严重,我下次我骑车会戴好头盔,载一人也要戴好头盔。
为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市公安机关依托“天眼”全天候进行抓拍,同时组织警力不定时不定点设卡执勤,全方位打击摩电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使交通违法者无处遁形。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甲子中队副中队长 余少青:接下来,我们依然持续劝导和严打相结合的态势,每天上路进行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开车、坐车戴好头盔,不要超载影响自己驾车安全。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