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我为群众办实事】陆丰公安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陆丰公安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陆丰公安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聚焦破小案,倾力保民生。陆丰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多破快破“小案"为抓手,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实走深,全力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日前,陆丰公安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抓获涉案人员4名。

电动车电瓶不翼而飞

2021年9月6日,陆丰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甲子镇有群众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

接报后,陆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十中队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办案民警实地走访调查,并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综合案件信息研判等手段,初步确定蔡某场(男,陆丰甲西人)、刘某彤(男,陆丰甲子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作案多起

经进一步串并案分析,发现两名嫌疑人的作案时段、作案手法与近期发生的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十分相似。

9月7日10时许,经研判发现两名嫌疑人的踪迹后,陆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十中队联合瀛东派出所果断出击,在甲子镇将嫌疑人蔡某场、刘某彤成功抓获。

▲偷盗的电动车电瓶

▲偷盗的电动车电瓶

同时,办案民警深挖扩线、乘胜追击,成功于9月7日12时许,将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涛(男,35岁,陆丰甲西人)、陈某飘(男,35岁,陆丰甲西人)抓获归案。

 ▲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涛

 ▲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飘

 

经查,嫌疑人蔡某场、刘某彤对在甲子镇和甲西镇盗窃多宗电动摩托车电瓶和电动三轮车电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蔡某涛、陈某飘对涉嫌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案不小,民利为大

破“小案”

关系民心、民意、民生

陆丰公安

始终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民生案件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不断提升

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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