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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陆丰市政府通知,今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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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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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城乡居民朋友: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缴交320元

 

三、征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儿女、港澳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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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自助办税终端、税务部门前台、委托银行代扣缴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缴费过程中,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均实现“全市通办”,可在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二)在校学生参保。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教育部门应牵头组织各类学校做好政策宣传、跟踪核实、台账管理等工作。中职技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参保续保、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三)特殊人群参保。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67号)和市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汕医保(2019)45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到不重一人、不漏一人,确保应保尽保。
(四)港澳台居民参保。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各项业务流程与我市居民一致,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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