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需要,将对大湖山崩塌地质灾害点范围内的相关坟墓进行迁移。根据《陆丰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位于陆丰市陆河公路与龙山大道交接处东侧具体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图)。
二、迁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11月2日止。
三、有关要求
(一)请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坟墓(含骨坛)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东海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坟墓(含骨坛)登记、补偿手续,并完成坟墓(含骨坛)迁移工作。逾期未登记或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由街道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迁移。
(二)禁止一切人员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新建坟墓(含骨坛),否则一律按无主坟处理;对伪造坟墓(含骨坛)、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或冒名认领坟墓(含骨坛)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无理取闹,故意阻挠、妨碍迁坟工作,辱骂、殴打执行公务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同志13005255555
黄同志13828998001
特此公告
陆丰市东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8日
附:
来源:陆丰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