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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死1伤!广东陆河“10·8”施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8死1伤!广东陆河“10·8”施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昨天(1月3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获悉,汕尾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10·8”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违规直接利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以及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目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多名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调查报告建议纪委监委对包括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志洁在内的多名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致8死1伤
工程项目被转包给“包工头”
2020年10月8日,广东汕尾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约1163万元。
 
据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12月23日,该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广东建恒建筑有限公司是中标施工单位,实际是被人挂靠,从中收取工程款的3.5%的工程管理费。挂靠人再将工程项目转包给“包工头”杨和平施工队。杨和平将外架项目分包给“小包工头”吴来旺,由吴来旺聘请施工队实施。杨和平和吴来旺的名下均未注册登记公司。
 
调查报告披露,2020年10月8日8时10分左右,9名混凝土工人(班组领班:潘仲全)在业务楼天面顶开始浇筑混凝土,泵车控制员朱必澡在屋面上操作泵车,混凝土工人先浇筑天面飘板混凝土,由于泵车泵臂长度不够,9名混凝土工人和泵车控制员转为浇筑天面构架四根框架柱混凝土,再浇筑天面构架梁和挂板。
 
浇筑完两车混凝土后,因混凝土供料中断,领班潘仲全下楼找项目部调料,约1小时后,第三车混凝土到场,开始浇筑构架梁和挂板,在第三车混凝土接近浇筑完时(10时50分许),支撑体系失稳导致坍塌,泵车控制员朱必澡跳至屋面层(受伤人员),潘仲全正在上楼,其他8名工人随同坍塌架体跌落至地面。
 
调查认定,此次事故直接原因是违规直接利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且该支撑体系未增设加固立杆,也没有与已经完成施工的建筑结构形成有效的拉结;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未按要求先浇筑结构柱,待其强度达到75%及以上后再浇筑屋面构架及挂板混凝土,且未设置防止天面构架模板支撑侧翻的可靠拉撑。
 
间接原因是涉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违法违规建设经营,施工管理混乱;监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有关规定,工作形同虚设、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聘请无证人员实施监理工作;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审图不到位;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缺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督促管理缺失。
 
施工、监理单位多人被批捕拘留
建议对相关公职人员调查处理
调查报告建议,由司法机关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已有包括广东建恒建筑有限公司法人李育华、“包工头”杨和平在内的9人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3人被汕尾市公安局拘留。报告建议对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处罚。
 
陆河县公安局作为建设单位,调查报告建议纪委监委对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朱达文等3人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认定,陆河县住建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纪委监委对陆河县住建局局长罗洪声等5人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报告指出,陆河县委、县政府未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陈壮勇、罗炳新,常务副县长叶子美作出深刻检查。建议纪委监委对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志洁和陆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继毅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报告认定,汕尾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局面。建议对汕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若昊等3人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此外,调查报告还建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审图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列入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对象。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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