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汕尾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县(区)公安机关抽调机关、派出所警力,全力参与党委政府组织的森林防火工作,在通往山区、林地的主干道路,乡村路口设立卡点,收缴易燃物品、炮竹等,同时安排交警、巡警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强化对群众扫墓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的交通疏导、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强化对山林火灾案件的侦办、打击力度,做到“见火就抓人”,对山火案件,组织警力快侦快办,从严惩处肇事人员,有效震慑引燃山火的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3月21日至4月4日,全市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34宗:其中刑事案件3宗,刑事拘留2人,上网追逃2人;行政(治安)案件23宗,行政拘留21人,不执行拘留2人;林业行政案件8宗,林业处罚7人。查处阻碍政府执勤人员执法案件6宗,查处涉案人员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