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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严肃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造成山林火灾的肇事者。
连日来,汕尾市城区森林公安机关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应急机制,加强巡查,加强执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姑息,从重从快严惩山火肇事者。
山火肇事者:
“2017年4月3日11时许,我因上山扫墓燃放纸钱,引起山火造成了损失,我很后悔,也知道这是犯法的,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上山扫墓要注意防火,不要燃烧纸钱和鞭炮等,不要像我一样损人不利己。”
山火肇事者:
“2017年4月4日11时许,我上山扫墓燃香烛,引起山火,造成了损失,我很后悔,也知道这是犯法的,广大市民上山扫墓要注意防火,不要燃烧纸钱,鞭炮和香烛,不要像我一样损人不利己。”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林招智:
“2017年4月2日至4日,我队在城区公安分局的配合下,又抓获了3名山火涉案嫌疑人,在此还要通报如下几宗山火逃逸案件。”
1、2017年3月24日下午15时许,发生在东涌镇民群村狮地山的山火,刘某因燃烧纸钱引发山火后逃逸。
2、3月24日下午15时许,发生在香洲街道莲塘村山(市委党校后山)黄厝祖墓,黄某因燃烧鞭炮引发山火后逃逸。
3、2017年3月25日11时许,发生在捷胜镇北门后山,邝某因燃放鞭炮引起山火后逃逸。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林招智:
“目前,我们森林公安机关已立案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森林公关机关敦促涉案山火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记者:陈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