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政府统一部署,12月19日,汕尾市政府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组在市公安局郑海陆副局长、消防支队段建国支队长的率领下到海丰县鹅埠镇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工作。海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卓雄峰,公安局副局长林晓丹,鹅埠镇党委书记吴海林等陪同检查验收。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鹅埠镇关于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的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严格对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分别对鹅埠镇工业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市政消火栓建设、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逐一详细检查。
检查验收组根据台帐随机抽检了街区主干道市政消火栓建设落实情况;检查了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人员和装备配置等情况;提问了各场所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及自救逃生知识等内容,每到一处检查组人员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打分,并一一指出存在的问题。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反馈会,郑海陆副局长针对检查验收情况和检查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二是进一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继续保持社会面火灾形势的绝对稳定;三是继续做好防火工作,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