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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5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5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8-22 10:37

       2018年8月17日,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某双、林某实等1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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