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风采助学慈善会
关于二0二三年度助学奖学有关事项通知
二0二三年度招生工作已开始,海丰风采助学慈善会按照《章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放本年度奖学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奖学范围:
属原老海丰籍(现海丰县、城区、红海湾开发区)的余氏学子,包括外出就读学子,
二、享受奖学金的条件:
1、今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上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博士生的余氏学子;
2、今年参加普通高考被大学本科录取的余氏学子;
三、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家庭当年出现重大事故,以至无法支撑其完成学业的学子;"
2.家庭成员中有因病长期住院治疗(提供医院病历证明);
3.属于政府供给的低保家庭
4.单亲家庭,且子女年龄都在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除外)
属以上情况之一者,被录取的高中(初中升高中申请助学的学子,中考分数必须在569分以上)、大学本科的余氏学子,由本人书面申请(附注:高中和大学阶段原则上只各申请一次助学),填写相关表格再到所属村委鉴定盖章后上交慈善会,由慈善会派员调查核实,符合助学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助学金。
四、申办奖学助学金的有关手续:
1、办理奖学的对象,自备一寸免冠相片,凭录取通知书、分数条、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户主及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汕尾地区余氏宗亲会风采堂(位于海丰县附城镇山岭头村东侧)领取有关表格填报。
2、办理助学的对象,自备一寸免冠相片及备助学备件相关证明。凭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博士生的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分数条、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户主及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汕尾地区余氏宗亲会风采堂(位于海丰县附城镇山岭头村东侧)审核材料。
3、资料上交时间:为方便集中核审,各奖学助学对象于2023年8月5日至8月15日将有关于资料上交海丰风采堂助学慈善会办公室(原则上需学子本人接收审核,实有特殊无法本人到场,代交审核材料者必须具备和学子本人视频对话的能力),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学助学的待遇。
五、奖学助学的发放时间,经研究,初定于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上午九时正《风采堂》举行助学奖学金的发放仪式,符合本规定的学子准时到会(原则上需学子亲自到场,若有特殊情况代领助学奖学金者必须具备和学子本人视频对话的能力)。
以上通知请宗亲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13318689116 0660-6830866 13536493582
海丰县风采助学慈善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