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汕尾市委、市政府在陆丰召开全市深化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全体会议、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23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动员全市进一步加强政治警觉,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国庆前陆丰禁毒“摘帽”目标任务。汕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禁毒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石奇珠作重要讲话,汕尾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市深化禁毒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杨绪松主持会议,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深化禁毒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少荣部署了下一阶段禁毒工作,李庆新、曹小华、邬郁敏、曾晓佳等市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确保陆丰禁毒“摘帽”,是汕尾市委、市政府班子向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的承诺,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打赢这场禁毒“摘帽”攻坚战。
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凡辖区内排查制贩毒重点人员不到位,被上级或外地公安机关破获涉毒案件1宗的,对禁毒工作的“四方主体”,即汕尾陆丰两级工作组,陆丰市、镇挂驻领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摸排民警、驻片民警等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发生2宗的,对上述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并向全市通报。同时,要把村民小组组长这一层级的干部作为重点,从严从实落实村民小组这一最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要对各派出所和镇、村(含村民小组)及驻村(社区)工作组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进行排名,每半个月排名一次,对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采取组织或纪律措施。对工作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甚至毒情出现反弹的镇(场、区)、村(社区、林场)、派出所和禁毒有关单位,坚决予以问责,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会上,汕尾市与各县(市、区)签订禁毒责任书;陆丰市、海丰县党政领导同志就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记者:叶建华)